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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標/專利/版權註冊

一个成功的商标可提高商标持有人的商誉。这不但能带来丰厚的利润,亦可为商标持有人推广业务。为了保障这些知识产权上的权益,商标持有人应替自己的商标进行注册。

商标申请一旦获得批准,申请人便拥有商标的独家使用权。此外,当商标权益受到侵权时,申请人可诉诸法律行动,禁制其侵权行为及追讨赔偿。因此,最佳保障的方法,便是替自己的商标进行登记。任何企业或个人均可委托本公司在香港、内地以至世界各国代办申请商标注册;内容包括申请人资料、产品类别、商标图案等,委托书填妥后,本公司便开始为申请人提出注册申请。世界各地的商标注册均可申请。从申报、刊登公告,至领取证书等,本公司都会为申请人提供专业意见。

注册商标的有效期
根据商标法的规定,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,自核准之日起计算。有效期期满之前六个月可以进行续展并缴纳续展费用,每次续展有效期仍为十年,续展次数不限。如果在这个期限内未提出申请的,可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。若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续展注册的,商标局将其注册商标注销并予公告。

任何能够将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,包括文字、图形、字母、数字、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,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,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。
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:
1.国家名称、国旗、国徽、军旗、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,以及同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、图形相同的;
2.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、旗帜、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,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;
3.与表明实施控制、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、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,但经授权的除外;
4.同“红十字”、“红新月”的名称、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;
5.带有民族歧视性的;
6.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;
7.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。
8.商品的通用名称、图形、型号的;
9.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、主要原料、功能、用途、重量、数量及其他特点的。

办理商标申请所需材料:
1.以法人申请,附《营业执照》或有效登记证明复印件1份;以自然人申请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1份;
2.请提供拟注册商标之样本一个,图片尺寸要求不超过9×9厘米;
3.填写及签署申请表1份。

服务收费
本公司收费:港币3,300元(已包括一个类别政府费用及商标查册) (需时约6-12月) ,如需增加类别,以后每类品种为港币1,650元。签约申请时需付总数;发出证书后会以快递或亲到本司拿取。
本公司收费包括以下各项服务:
1.首次商标查册政府费用;
2.申请商标注册;
3.若遇上知识产权处反对申请,代办反对事宜。

专利 / 版权 注册服务
本公司同时提供香港专利及版权注册服务,如您有意了解本公司服务,请与我们联系,我们将为您提供免费咨询服务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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